静悄悄的互联网行业,很长时间没有热点了。我说过,一些真正深刻的变化正在人们的视野外涌动。前不久视频行业新闻又重新回到了各媒体的头条,这次不是因为视频网站的头头们吹牛吸引注意,而是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电视的通知。这个事情作为新闻的热点暂时过去了,作为从业者,有一些感受与大家分享。
第一个是体验。做互联网,用户的体验永远是第一位的,因为没有好的用户体验,谈什么都没有用。这次互联网电视的热潮来源于更本质变化,就是技术已经成熟到可以给用户带来良好的体验了,于是产业再也不用催肥,变化来临了。我在《盒子互联网》的文章中已经分析过这个技术成熟的表现,就是屏幕和芯片很便宜,很普及,性能很好了。一些大IT厂商科幻小说一般推荐的技术,后来失败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虽然很好,但是很贵。互联网时代的技术进步很多时候并非线性的,而是像量子跃迁那样。这次互联网电视质变了,主要就表现在,做屏的终端厂商,比如平板电视机和MP4这样的厂商,发现只要增加20几美金的成本,就可以给用户提供互联网电视功能。想当年MS的维纳斯到盛大的盒子到高清播放机,多少产业英豪最后空手而归的主要原因就是这20几美金的时代始终没有到。
体验的另外一个因素是,就是互联网上面“无尽”的内容资源,用户可以用一种更舒服的方式获得,比如躺在沙发上看美剧显然强过在电脑前。这些内容并非不存在,而是开始可以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提供。通过互联网在PC上看视频,实际上相当于解决了温饱,而在TV上则是小康了。没有互联网,我们不可能在8小时后看到配好字幕的美剧的,这种场景让我想起小时候大家挤在一起看电视。解决有和没有之后,条件允许人们自然会进一步改进生活品质。互联网视频普及了之后,网民的习惯已经被教育出来,现在发展到更高级的在TV和MID设备上看视频,就不奇怪了。
所以,特别是从业者在看的时候,千万不要忘记,无论怎样,用户永远是第一位的。恰恰,我们看到前一阵的新闻或者评论,很少有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去分析。如果我们忘记我们的服务对象,其实可悲的不是用户,而是当面临失败的时候,没有人会可怜你。
第二个是政策,这次广电总局的通知之所以会引起那么大的关注,重要的原因就在于,总局觉得这个市场既然已经形成,那么就该管理,而家电厂商认为,你阻碍了市场的发展,给制造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。作为主管机构,对市场进行管理,这是正常的,关键是管理的方式是否合适。互联网深刻的在改变社会,如果互联网进一步渗透到客厅,渗透到各种地方,通过包括PC在内的各种联网设备都可以上网,作为政府,其管理压力可想而知,所以,通知第一说了,要管理,要根据39号令,根据屏幕的划分,要有执照,不能乱来。39号令根据屏幕去划分业务种类,是非常科学的方法,很专业,因为视频的进步就是屏幕的进步,视频的模式就是屏幕的大小和位置。通知第二说的是版权,你不能搞盗版。互联网是一不小心搞出很多盗版,现在大家都把它当作一个取之不尽的资源去实现自己的利益,这不行。所以,这个通知实际上是很温和的建议。
之所以引起那么大的争论,是因为产业参与方各自的立场。对于家电厂商,他们有DVD所谓“成功”的经验,盗版的DVD的随意获得,实际上极大的帮助了家电厂商的销售,而他们却不用付出额外的成本,不用承担盗版的风险,这种好事也就是在国内才有。暂且不说,这些家电厂商在专利费付出方面是多么弱势,而是,这种好事是否真正对这个制造业有利,除了低水平的生产,这个行业没有积累出任何东西。利润最后也完全没有了(看看沃尔玛20几美金的DVD机就知道)。积累不出技术,搞不出自己的标准,当盗版也暂时不存在之后,我们在所谓下一代DVD方面毫无建树。这是家电厂商要反思的。根据我接触的很多家电厂商,他们现在的心态还是,如果有互联网上的盗版内容,那么当年DVD的盛世就会重现。问题是,重现了之后呢?我们除了制造出大量将来注定成为电子垃圾的东西,能剩下什么?很多时候占便宜就是吃亏,这种辩证的关系已经开始有厂商理解,那么这些厂商将会获得新的竞争优势。这样的厂商会发现,总局的通知实际上是一个机会而非一个障碍。
互联网之所以繁荣至此,和标准化工作紧密相关,只要有最基本的游戏规则,你就可以享受充分的自由,但是整个体系不会崩溃。而在联网设备领域,我们还缺少这样的标准,我们会面对各种芯片,各种开发环境,所以,如果把互联网电视当作PC去看待,就会犯错误。实际上,现在的互联网电视根本就和互联网没有关系,各家做的东西都很初级,顶多就是当年封闭的BBS那样。在这样一个不成熟的环境,在固网本身的控制力就很弱的情况下,一旦开始事情搞乱了,最后就是灾难。手机比PC要复杂,但是移动网络的特点,最后还是有了一些规则,所以,我们逐渐接受了短信,WAP这些,最终导致了手机制造的繁荣,甚至山寨都出来,却没有乱,是因为手机还有规则。而看看现在的电视,你能让一个老太太很容易通过BT看电视剧么?到你能让一个学生喜欢通过BT下载看电视剧么,不能,因为很麻烦,还是PC方便。这些,都说明了,简单的把PC的东西搬到TV上是不可以的,手机没有,手机在运营商和大制造商的协调下,做到了自己的标准,现在互联网TV需要自己的标准,这样才能有长远的发展。而我们现在痛心的发现,很多家电厂商很没有出息,不管的时候乱来,管的时候不知所措。其实,互联网TV的参与方都是一些大公司,大家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讨论出一个规则呢?
第三点要说的就是分享。视频的产业链很长,需要一种分享的心态,自己的行为方式,要让大家都满意,而不是只考虑你自己满意。把互联网当作取之不尽的资源,随意开采的后果就是,自己丧失了自己的位置。当我们知道PIRATEBAY成为盗版的代名词之后,这是我唯一见到的一个有如此影响力的网站居然卖了那么便宜,几十万美金,而买它的瑞典软件现在也退市了。当我们的有些著名网站品牌和盗版挂钩后,别说上市了,一旦有海盗湾的这个例子,一钱不值。当它想洗白变成发行通路的时候,已经没有机会了,因为它不真诚,因为它还在“帮助”电视机厂商像当年DVD那样没有出息的活着。当一个小孩偷了东西的时候,我们是该鼓励还是教育他,所以,很清楚,洗白不能只装样子。所以,当你严重损害别人的利益,特别是重量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时候,被整肃,那就是活该了。而家电厂商居然认为自己吃亏了,在我看来非常匪夷所思,一个害你的人,和对你好的人,要分清楚。
现在讲和谐社会,其实总局的通知并非要打家电厂商,有些别有用心的记者,居然把这个挑拨成广电总局和工信部的矛盾,真该抓起来。总局的意思是,你要有规矩。规矩的认同,实际上是建立在利益分享的基础上的。产业链的参与方,该吃肉的吃肉,该喝汤的喝汤,大家都有的赚。实际上,一个有监管的互联网服务,是很容易产生巨大的价值的,这可以是企业做出的事实标准,也可以是中国特色的管制带来的。前者如:新浪之于新闻,腾讯之于社区,后者的例子就是“移动梦网”之于增值服务。所以,如果大家的心态积极,做成一个“梦网”一样的生态环境,那么最终大家都可以获益,厂商甚至不见得利润只是来自于制造和销售,你没有看到现在的MM么,应用商店的下载也成为厂商的重要收益。对于内容提供商,将更积极的提供更好的内容给我们,唱片工业几乎都快完蛋了,是移动音乐让他们重生。在TV领域,我们也看到最近几年的电视剧好看了,为什么,制作费提高了,看自己文化相近的大片比看好莱坞还是好的。
所以,如果我们能心里装着用户,在政府的领导下,和谐的制定游戏规则,然后大家一起获益,这是真正的多赢之道。顺便提下最近和朋友们的一些闲聊。中国不能再是一个不管就乱,管了就死的社会了,在互联网时代,我们需要更多的制定和遵守游戏规则,这是现代文明的基础。过去我们的祖宗靠半部《论语》就可以定天下,就是因为《论语》就是做规矩的,有了规矩就有文明。后来,以英国人的海洋文明为代表的西方规则,也是一样。后来中国在随着草原民族的入侵后,我们处理问题,却像部落一样原始。大家都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,很多治理水平,如同看阿富汗的新闻怎么也调解不完的部落纷争,太落后了。所以,寄希望于视频产业链里面的参与者,政府主管机构,电视厂商,电视台和内容机构,负责传输的网络运营商等,能够现代文明一些地处理互联网时代的事情。